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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总结(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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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总结(合集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总结

乡镇(街道)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是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我县基层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力量不足,局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开展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精神,通过“实地调研、业务培训、建章立制”等主要工作步骤,深入基层,上下联动,*抓落实。

一是基层统计机构网络全面建立。发文要求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和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各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挂牌、定编定岗的统计中心。各乡镇(街道)都发文明确了村居统计员,规上企业都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并全面推行从业资格认*工作,确保统计队伍的素质。

二是全力推进乡镇(街道)统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保障、有制度、有档案、有作为的“六有”标准,开展乡镇(街道)统计中心规范化创建工作,同时加强对统计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三是规范统计业务流程。统计业务建设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我局要求乡镇(街道)必须具备真实可靠的统计原始记录,做到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一致、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对应、统计档案与统计资料匹配。

四是加大统计业务培训。近几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统计岗前、在岗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做到培训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大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从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主要成效

我县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基本达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上墙、档案整齐、台账规范、*件齐全”等要求。

一是统计制度与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自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以来,要求各乡镇(街道)有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员工作职责,并且在办公场所悬挂统计工作制度,做到制度上墙。通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基层的办公环境及设备配置有了很大改善,所有乡镇(街道)都设立了专门的统计办公场所,增添与配备了专用计算机。

二是统计档案得到全面整理与规范。各乡镇(街道)在日常统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对历年的统计档案进行全面整理与规范,添置新档案柜,有条件的还专门配备了统计档案室。

三是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局全力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客观地反映我县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四是统计业务能力增强。全县15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统计中心,通过层层培训,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意识明显增强,统计业务能力明显提高,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统计档案等业务工作逐步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这些年来,我县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乡镇(街道)领导仍然不很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中心的统计人员兼职过多;企业统计人员待遇较低且工作量大,导致变动频繁,影响正常的统计业务,且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村居统计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大多年龄老化,统计抽样调查难度较大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改进。

第二篇: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总结

  这次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马建堂局长“三个提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地总结近几年我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推广先进单位的典型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思路,研究制订措施,努力把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为“科学统计促进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天上午,我们先后参观了东营区胜利街道、黄河街道统计站和广饶县稻庄镇、大王镇统计站、广饶县华骜集团、华泰集团的统计工作,刚才传达了市委、常务副市长曹连杰同志《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的信》,听取了广饶县统计局和东营区统计局及3个乡镇统计站的典型发言,他们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做法都很好,值得全市各级认真学习借鉴。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务副市长曹连杰同志专门听取了这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省统计局刘兴慧副局长亲临这次会议,待会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镇统计站建设“嘉祥会议”和“菏泽会议”精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乡镇统计机构得到恢复和加强,统计队伍不断壮大,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统计业务更加规范,统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源头数据采集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是乡镇统计机构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市43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实体型统计站,共有统计人员154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130人,比20xx年增加3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44人,占人员总数的94%。全市乡镇统计站专兼职统计人员5人以上的有11个,专职统计人员4人以上的有18个,东营区辛店街道统计站专职统计人员达到6人。全市乡镇统计人员平均年龄在36岁,90%以上的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目前我市已经具有了一支干事创业的统计队伍。垦利县和利津县政府办公室分别于20xx年和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对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东营区在基层统计机构建设上大胆探索,在部分社区和村居建立了统计分站,实现了统计机构网络向基层的延伸。河口区、垦利县政府分别拨专款用于乡镇统计站改善办公条件。二是统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全市乡镇统计站共配备微机122台,平均每个统计站3台,专职统计人员实现人手一机,各乡镇统计站都建立了自己的网页,实现了国家、省、市、县、乡、企业六级联网,搭建起了宣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网络平台。三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三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期,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达5450人次。其中继续教育培训3898人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897人次。去年8月份,市局连续举办两期培训班对乡镇统计站的全部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集中培训。广饶县高度重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县局派出业务骨干分片、分专业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河口区还把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延伸到村居。四是统计档案资料逐步规范。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倾注精力,狠抓基层档案资料管理,抓出了成效。20xx年市统计局会同市档案局对乡镇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调研,在此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全市基层统计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已经建成了一批以东营区胜利街道、黄河街道、河口区孤岛镇、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统计站为代表的乡镇统计档案规范化统计站。五是统计业务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去年市局印发了《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全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对规范乡镇和企业统计发挥了重要作用。县、乡两级统计机构都建立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东营区统计局推行了《统计报表送达证制度》,与各乡镇统计站和企业签订了《统计报表转报代理书》。河口区制定出台了《全区基层基础规范化标准》。广饶县统计局注重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了基层统计单位联系点制度,推行了基层统计单位联系点查访记录,及时对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全市乡镇基本单位名录库框架已经完成,疏通了报表报送渠道。今年以来,各级进一步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市局将20xx年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印发了《东营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明确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广饶县将4月份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月”,利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河口区统计局对全区乡镇(街道)和部分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基层统计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统计基层基础仍然十分薄弱,规范化建设水平还不高。一是统计法律意识淡薄,抗干扰能力比较差。从执法检查和基层上报的数据看,乡镇统计数据不实、代填代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体质“缺钙”,患有“软骨症”,顶不住外来压力,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改动和编造源头统计数据的现象。二是基层统计业务不够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虽然搭建起了基本框架,但还做不到按时更新维护和依此作为统计调查的依据,报表渠道不够畅通,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统计台账不健全,不规范,登记不够及时。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乡镇甚至还不留存基层单位的统计报表,统计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统计报表签字制度执行不严,报表签字字迹雷同、不加盖公章现象时有发生。对乡镇及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专业培训少,缺乏针对性,致使乡镇特别是企业统计报表技术性差错较多。个别县区统计部门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统计报表审核流于形式,监管工作不到位,失察现象时有发生。县区统计局与乡镇统计站之间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有时还出现扯皮现象。部分乡镇统计站还没有行使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有些统计任务甚至主要专业还由别的机构承担,还做不到数出一门,不利于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督。三是企业统计力量不足,基础薄弱。有些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基础工作十分薄弱。部分企业甚至无原始记录、无统计台账,数出无据,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行为时有发生。企业网上直报规模和能力还比较低。乡镇、企业统计分析、统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业务不熟,统计报表质量较差,等等。

  “基薄则墙颓,下薄则上危”。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基层调查单位提供的数据是宏观统计数据的源头,对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有一个非常精辟的观点,“要想不出假数,首先要保证不进假数。”如果源头数据不准,县统计局、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这所有的几级统计机构所做的工作都是无用功。对这样一堆从源头上就被污染了的数字进行上报汇总,然后进行分析比较,将会得出脱离实际、十分错误的结论。如果用错误的结论为依据进行宏观决策,将会带来决策的重大失误。因此,我们一定要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有一种高度的认识,有一种切肤之痛的感受,下全力地推动和加强。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提出了“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三个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就是确保“三个提高”落到实处的一项有力举措。一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统计能力的前提和保障。规范化就是在数据采集、制度管理、工作流程、资料查找、信息发布等方面予以标准化。统计工作从过去的的手工抄报到现在的计算机操作、网络传输,从过去的工业、农业、社会等常规统计监测发展到如今的能源统计、大型普查、GDP核算等新兴专业和要求,统计工作走上了一条发展越来越快、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思路越来越新的轨道。新的形势为统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计能力能否得到提高、统计工作能否与时俱进,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二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基础。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规范化建设能有效规范各专业数据来源渠道、数据汇总分析、数据发布程序等关乎数据质量的细节,从而有效避免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其他因素干扰,达到切实保障数据质量真实可信的目的。三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必然要求。通过规范基层原始数据报送渠道和统计台账,能有效规范基层统计行为、保障数据质量,从源头杜绝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和工作流程,能大大减少统计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科学性,增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保障和约束统计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利;通过有效规范统计队伍思想行为,形成爱岗敬业、求实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各级统计工作者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为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除了依法健全统计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加强统计法制化外,核心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统计业务工作规范,使基层统计业务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目标。强化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加快建立全过程的统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快建立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具体要达到“十个规范”:

  (一)统计数据采集要规范。统计数据采集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始点,是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的第一道关口。各级统计机构和被调查单位要建立《统计报表收发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每种统计报表的收发情况,以此增强被调查单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意识。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报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据真实。县区、乡镇收集的基层报表必须来源于基层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替被调查单位填报或擅自更改基层统计数据,坚决杜绝代填代报现象。要建立统计报表订正制度,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及时申请更正,如在当月不能更正时,应在下月报表中进行调整并附说明。统计机构对基层报表技术性差错明显确需改正的,要及时通知基层单位,做到上下一致,并签名确认。重大差错要填写订正单,并加盖制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被调查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数据的,要及时补报符合规范要求的原始报表留存归档。

  (二)统计数据处理要规范。统计数据处理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新的形势对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尽快实现统计数据处理自动化,全面提高统计的数据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一是要加强基层统计人员计算机业务培训,提高数据处理能力。二是要建立报表审核记录、查询、订正制度。审核后的统计报表要做到指标完整,计量单位正确,表内指标之间无逻辑性和趋势性差错。对于网络报表要及时下载,对奇异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修正。数据处理汇总前要做到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录入数据和调查单位报送数据一致,审核查询和修正记录填写要完整清楚。三是要建立被调查单位内部统计资料处理流程,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分析、查询,登记统计台账,编制统计报表。各级统计机构要重视录入审核工作,对录入错误或填报错误的要进行分类处理,属填报错误的要查询被调查单位,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并做好查询记录。要依据查询结果修改计算机中的数据,确保数据处理的准确性。

  (三)统计数据上报要规范。统计报表的上报、交接要认真履行手续。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该签字的签字,该盖章的盖章。报表上报时间严格按各项调查制度规定执行,所有报表一律在规定上报截止日期前上报,要做到不迟报,尽快扭转统计人员电话催要报表的被动局面。各级统计机构要依法统计,以统计法规范统计行为,对于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要依据《统计法》进行严肃查处。基层统计人员对上级查询的问题要尽快核查,及时答复。对查询的原始资料按要求存档保存,对上级查询、修正情况如实记载,并保持电子报表与纸介质报表的一致。

  (四)统计数据审核要规范。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要实行层级负责制。各级统计机构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统计业务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制定科学、严谨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重要统计指标进行质量评估。对特别重要的统计数据,还应邀请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参加评估。对重要统计数据评估后,要提出具体评估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如评估中发现数据存在问题,要重新进行核实。但严禁借评估之名,人为修改统计数据或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县区、乡镇及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要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县区统计局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科股长和分管局长签字,重要数据要由局长签字。乡镇统计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统计站长签字。企业事业单位上报乡镇统计站及上级统计机构的统计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数据报送要层层把关,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五)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要规范。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有效举措。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数据质量检查作为经常性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重点检查、互查、抽查、执法检查等形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使我们的统计数据经得起客观实际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质量进行检查。如:每年统计年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对年报统计数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迟报、拒报和提供不真实统计数字的现象,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是否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写出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质量检查情况报告。

  (六)统计资料发布要规范。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发布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调查,谁管理与发布资料”的原则,对外发布和提供重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编印统计资料。对外发布、提供的统计数据要及时、准确,不越权、越级发布统计资料。要严防违反规定擅自公布统计资料和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要认真执行统计数据“下管一级”的制度,“先上报审核,后公布使用”。市统计数据经省统计局审核认可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县区统计数据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方可公布使用,乡镇统计数据经县区统计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使用。

  (七)统计档案管理要规范。统计档案资料管理是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统计规范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乡镇统计站要建立统计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统计档案设备。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资料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各县区要加强对统计档案工作的指导,按照东营市统计局、东营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市统计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乡镇统计站进行统计档案整理,今年10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来统计档案的整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要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化成果,建立健全月度综合统计台账、年度主要历史数据电子台账。

  (八)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规范。“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源头之源头,基础之基础。从掌握的情况看,基层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健全、登记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新《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不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统一设计乡镇统计台账,做到专业齐全,格式统一,指标科学,查询方便。各乡镇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统计台账进行整理,今年上半年完成20xx年以来的台账整理登记工作。对统计台账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严禁以表代账,做到账表一致,账实一致,账账相符。统计台账要登记及时,数字清晰,字迹整洁。企业事业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要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记录和实物、账本相一致。对于不设置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的乡镇统计站和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以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统计信息化要规范。统计信息化是克服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重要举措。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要积极推进网上直报,加快统计信息传递速度,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外来干扰。目前我市网上直报的规模还比较小,网上直报率还不高,有许多规模以上企业还不能够做到运用计算机处理统计报表。各县区要加大基层信息化硬件的投入,积极推广网络报送系统的应用,乡镇规模以上企业要逐步实行全部网上直报。规模以下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需要配备计算机,尽量实现统计报表网上传输。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及时安装有效杀毒软件,防止病毒在统计内网传输,不能因为网络安全问题影响网络畅通。要制定有效的电子数据备份方案,数据和程序要有两种以上备份方式,保证意外情况发生时能有效恢复数据。

  (十)统计人员职业道德要规范。统计人员能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排除干扰,保证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归根结底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各级统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操守职业品行,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要忠诚统计,热爱统计工作,刻苦钻研和掌握统计新理论和新知识。要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保守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和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依法统计,开展统计巡查。一是把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东政发〔20xx〕172号)的学习培训列入普法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各级统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抓紧建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和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办机制,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政令得到贯彻执行。三是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数据骗取政治地位和荣誉、谋取经济利益,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努力为统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针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处罚条款,制定保障措施,梳理统计工作各环节容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要分析一些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案例,经常向统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原因,提高认识,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因法制观念淡薄或认识不到位或工作疏忽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五是开展统计巡查。今年要启动全市新一轮统计巡查,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检查机制,检查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情况,督促各级依法统计重视支持统计工作,解决统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认真贯彻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确保不变通、不走样。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把“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作为统计工作第一要务,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制度、方法。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和分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细则,建立对统计数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数据审核制度,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填报统计报表,彻底解决报表无公章、无负责人签字、无填报人签字的“三无”问题,坚决制止一切违反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行为。

  (三)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努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基层统计工作归根结底还是要由广大基层统计人员来完成,基层统计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基层统计工作的水平。因此,要把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人员培训计划,切实执行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始终如一地加强统计继续教育,有计划、分专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对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实行分类施教,把业务培训、法制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兴统”的意识,加强人才引进,不断充实新生力量,选调一批既坚持原则,素质高、能力强,又熟悉制度方法、业务精通的干部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对那些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不适合作统计工作的,要坚决调整出去,努力适应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宏观管理的需要。乡镇统计站是政府统计大厦的基石,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乡镇统计人员则处在政府统计队伍的最前沿阵地,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条件十分艰苦。因此,各级要对乡镇统计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不仅要努力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而且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把那些政绩突出、群众认可、条件成熟的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用正确的用人机制和导向激发统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第三篇: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总结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决策部署,推动依法治统,严格落实基层统计工作责任,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法治化为统领,明确基层统计职责任务

  (一)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

  2.配齐配强政府统计机构领导班子,优化统计部门内设机构,充实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和统计执法力量。支持调查队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保障条件。规范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调配。督促各类园区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专职首席统计员,园区统计任务不得由负责经济发展的部门承担。

  3.鼓励引进培育统计中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统计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弥补基层统计力量不足。

  4.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在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聘上向基层统计机构倾斜。

  5.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职责任务。

  1.建立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政令和统计调查制度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

  2.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监督乡镇(街道)履行统计工作职责,领导乡镇(街道)统计业务。

  3.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政令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县级统计机构配备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及“双随机”抽查。

  (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统计机构(岗位)职责任务。

  1.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与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制。基本单位在5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2人,500家以上的配备不少于3人。进一步完善村(居、社区)统计网络,统计人员力量与统计调查任务相匹配。

  2.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分管负责人调整要向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进调出要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同意,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的专职统计员,聘期不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

  3.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落实源头统计数据审核责任。

  4.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统计调查单位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或电子统计台账。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任务。

  1.建立本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配合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对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

  3.依法依规申报、组织实施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按规定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

  (五)统计调查单位职责任务。

  1.明确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和承担统计工作部门,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保障工作条件。

  2.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

  3.按照统计法和相关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

  4.配合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以规范化为主线,健全基层统计工作机制

  (一)统计制度规范化。

  1.各级统计机构(岗位)要建立并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资料管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业务岗位责任、统计工作保密、统计人员考核、统计法治宣传等制度。

  2.各级统计机构要指导监督园区统计机构(岗位)、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3.统计调查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岗位责任、统计报表报送、统计资料管理、统计工作交接等制度。

  (二)统计流程规范化。

  1.规范企业(项目)入退库管理。各级统计机构要利用部门共享信息、公共网络平台信息和大数据等可用信息,核查拟入库企业(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做好不达规在库企业(项目)退库工作。

  2.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落实数据质量监控主体责任,指导统计调查单位及调查对象独立正确填报调查数据、修改差错数据、补充不完整数据,及时解答统计调查单位和调查对象的问题和咨询。

  3.规范统计数据公布。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执行数据公布的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数据,规范公布内容,做好数据解读,拓宽公布渠道,加强舆情监测。

  (三)统计监督规范化。

  1.严格落实源头统计数据审核责任。市、县级统计机构要担负起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责任,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及时接收统计调查单位和调查对象的原始数据,对数据完整性、逻辑性等进行审核,对数据质量的真实性负责。

  2.科学评估数据质量。制定数据评估办法,通过统计数据之间的连续性、匹配性、协调性等关联分析,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

  3.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开展专业核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重点督察,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现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

  (四)统计服务规范化。

  1.县级统计机构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准入库企业(项目)的靠前服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依法统计义务宣传,组织统计业务培训,达到纳统标准的及时组织辅导入库纳统。

  2.县级统计机构要落实新入库企业(项目)“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发放统计服务包,提高服务质效,保障企业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报表。

  3.市、县、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岗位)要指导统计基础薄弱企业(项目)整理原始记录,规范数据支撑资料,帮助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

  4.市、县级统计机构要强化监测分析的专业性、有效性、预警性,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等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真实全面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监测评价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预警,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基层统计保障能力

  (一)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1.统筹推进县级统计信息化建设,将统计信息化项目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规划或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2.加强统计信息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统计数据安全。

  3.应用推广新媒体网络平台,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培训。

  (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1.建立市、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与同级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拓宽数据收集渠道,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工作。

  2.建立以经济、人口和农业普查资料、部门行政记录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的跨部门的统计调查对象资料库。

  3.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地理信息资料和大数据技术对经济社会开展多角度、多维度统计监测。

  (三)拓展统计智能化应用。

  1.探索利用智能系统采集统计数据,实现有条件的调查单位运用ERP系统自动生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

  2.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数字机器人程序在统计数据审核中的应用以及运用大数据信息对重点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智能监测。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总结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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