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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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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六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承租人(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租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甲方以现状(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 ;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

  第五条 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纳 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纳 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转账或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七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政府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九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1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2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业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 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的土地____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____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机关:

  订立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 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租赁出租方位于 用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先决条件

  出租方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租赁期终止期限前有效。

  第二条 租赁土地

  租赁土地位于 ,使用面积 亩( 平方米)(四至范围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自 年8月13日起至 年3月12日止。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4.三年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4.2支付方式:每年向承租方支付一次。首次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租方按承租方公司财务要求提供相应发票后,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各期租金自前一交租期满后10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承租方有权拒付。

  4.3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需具备拟租赁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确保拟租赁土地使用权是完整、有效、真实的和排他的。

  2、出租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土地上没有承载任何会影响承租方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担保物权或债权债务,确保没有存在隐瞒、欺骗、故意或过失的遗漏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承租方的事项。

  3、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协助承租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承租方安全稳定生产。

  4、租赁期内,所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出租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周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方。提前收回土地,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赁费。

  5、出租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返还已收租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当年度租金的20%.

  6、租赁期内,出租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执行。

  7、出租方应帮助承租方协调同水、电、通讯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承租方与水、电、通讯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出租方转让土地不得影响本合同执行。

  9、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阻挠承租方合法经营,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停业及给社会造成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应当给予承租方等价的经济赔偿;造成不良社会形象的出租方应负责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0.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3、承租方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承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从事违法经营,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导致另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该合同,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违反其他各条款,则承担支付另一方数额为本合同总租金5%的违约金的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租赁士地破坏或损毁的,承租方不负赔偿责任。但承租方应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降低损失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正在仲裁或诉讼引起争议的具体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九条 其他规定

  9.1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2转让

  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3无效

  本合同的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9.4修改或变更

  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全体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方能生效。

  9.5终止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任何一方严重违约,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不应导致一方在终止日期之前产生的权利的灭失。

  9.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需双方授权代表在补充合同上签字、双方单位盖章),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第四篇: 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土地流转政策,依据公平、公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将位于 地块租给 公司作为 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特订立意向书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及使用面积:

  位于 ,使用面积 亩。

  二、土地的范围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 出租 公司作为 。具体界线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三、租用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租用期限确定为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为:自乙方可以对租用地块全部勘址、放线完毕,可以正式动工修建围墙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为 元/年/亩。

  五、青苗补偿费:

  耕地、水渠 元/亩;水塘成鱼补偿 元/亩;山地林木 元/亩。上述青苗补偿费为土地交付时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完毕后乙方无需再次支付青苗补偿费。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总面积付款。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两次

  支付,分别于当年日前支付。

  七、双方职责和义务:

  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权属和相邻纠纷。负责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关手续,提供土地合规手续,确保土地达到“三通一平”,确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于50年。

  2、甲方在乙方建造展厅期间,遇有相邻事务,甲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保证乙方施工顺利并无相邻各方无纠纷发生。

  3、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各种社会活动。

  2、乙方从事生产必须是环保产品,对地方环境应无污染。

  3、对土地不擅自改变用途,不使其荒芜,对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4、从事生产、生活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尽量处理好周边关系

  5、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八、乙方在使用公共设备、设施,社会福利、优惠政策等方面与甲方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乙方有权建造房屋和设施用于该流转项目作为相关配套使用,乙方应予以配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及时办理规划建设审批证照手续。

  十、如遇规划调整,土地征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优惠乙方征收使用,确保乙方产业的长远发展。

  十一、乙方投资资产的约定:

  1、在承租期内,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征收,甲方取得的有

  关乙方投入的.相关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地上的固定资产征收补偿、青苗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以保证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内所产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满后,甲方亦需尽可能的优先让乙方继续租用。如果乙方放弃继续租用则按照如下原则处理:植物、设备、设施由乙方处理,地上房屋作价处理优先售给甲方,其余的留归乙方。

  十二、双方达成意向后,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自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诉土地租赁或售予他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人民币 万元。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约而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还给乙方且不计息。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正式合同予以确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人代 表:

  二○XX年 月 日

  乙 方:

  法人代 表:

  二○XX年 月 日

  注:1、因所涉时间跨度长,对承租方保护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应认真商定在正式合同予以确定。

  2、村与村民租包括村民利益分配能尽量争取明确透明,免得村、组和村民因利益之争妨碍本合同履行

  3、建议租金起点降低,以后分几年一次陆续递增,以示公平合理以利合同长久执行

第五篇: 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 亩。每亩 元。共计 元,租赁给乙方 。

  二、租赁时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 棵,每棵 元,共计 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 间,每间多少元 共计 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日期:

第六篇: 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下列土地租赁合同补充条款:

  一、租赁地址:甲方将位于花都区cini镇jiyi村内地名为“三十亩”前本社综合楼边的三角位置剩余部分(祥见原合同附图)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租地用途及数量:该地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租赁年限:租赁期由本补充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与原合同租赁年限一致)。

  四、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金先交款后使用,年租金为 万 仟元整(¥: 元),租金在每年的九月份,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下一年的全年租金。

  五、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自协议签订生效起,土地使用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在租期内乙方可以在本块土地进行建设、生产及其它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干涉。

  2、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租金,如逾期交纳,乙方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3‰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六个月乙方仍未支付清所欠的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对在经营范围内的商户进行规范管理(如不占道经营、不把车辆杂物乱堆乱放在村道、做到门前三包等)。

  4、租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经营手续。

  5、在租期内乙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水费、税费、电费等)。

  六、在租赁期内,如遇到国家征收该租赁地块时,土地补偿无论何时都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补偿款全归乙方所有。

  七、如只征收一部分,按征收部分的面积相应减少租金。如三角位置建筑物被政府行为或有关部门拆除,本协议终止。如遇不可抗力,使到三角位置无法经营,本协议自动终止。

  八、租赁使用权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租赁使用权终止后,乙方在该地上所承建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不得人为破坏,并在租赁期届满后7天内将上述设施交付给甲方。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入诉讼解决。

  十一、协议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由违约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可终止协议。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后另作协议,与本协议及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后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及赤坭镇会计中心各存档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押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同意此出租方案的家长签名:

  甲方所在村委(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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