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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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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及总结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

  2、组织、管理、指导、检查、评估各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3、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全校毕业生生源汇总、审核、统计、上报。

  4、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和就业协议的审核、鉴证、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年度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和就业率统计及毕业生就业遗留问题(改派等)的处理。

  5、按照上级的要求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毕业生档案转递等工作。

  6、组织开展就业宣传工作,联系用人单位和宣传媒体,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广泛的就业基地。

  7、积极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全校发布需求信息;接待用人单位,组织校园招聘活动并统一管理各学院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建设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8、负责就业指导工作,面向毕业生开展日常就业指导与咨询;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组织开展全校就业工作人员培训;配合教务处、学生处开展毕业教育工作。

  9、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调查与研究,为学校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就业观念和就业期望调查、用人单位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

  10、不断完善学校就业网站,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发布及时、网上指导、网上招聘,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7号办公楼209就业服务大厅;电话378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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