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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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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1

  为坚决有效遏制网络直播行业乱象,科学规范行业规则,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广告和网络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新情况、新特点,依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力度,严历查处利用网络直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严肃追究相关直播平台责任,坚决有效遏制行业乱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管建并举,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导向,压实网络直播销售商家、平台经营者、网络主播主体责任,切实规范行业规则,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营养丰富、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不断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二、整治重点

  1、网络直播含有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含有低俗、庸俗、媚俗以及传播淫秽色情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内容的违法广告;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广告;

  2.网络直播含有涉及医疗服务、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化妆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3、网络直播含有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涉及借疫情宣传疫病防治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4、网络直播含有涉及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购物市场秩序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5、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审查的违法广告;

  6、网络直播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和非法集资广告;

  7、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

  8、网络直播变相宣传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整治时间

  20xx年8月26日至20xx年11月1日

  四、阶段安排

  (一)排查清理阶段(20xx年8月26日-9月25日)

  摸排属地辖区重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及时清理整顿网络直播销售商家、平台、主播存在的广告违法违规问题,促使正在开展网络直播销售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销售行为。

  (二)集中打击阶段(20xx年9月27日-10月15日)

  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销售商家、平台、主播责任。

  (三)总结规范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查找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积极探索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广告行为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不断规范网络直播销售活动,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县局成立“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组长,各基层所(分局)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价格监督检查和网络交易监督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基层所(分局)和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具体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广告监测。加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项监测和网络巡查力度,对在专项监测和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及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上报县局或者移交公安部门,对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对总局交办和省、市局转办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按时、按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和反馈。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办案,完善重点案件协调督办机制,加强与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扫黄打非办、文广旅局、公安机关、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执法办案,集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威慑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网络直播销售商家、平台、主播以及其他参与各方,进一步明晰权利、义务与责任,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网络直播销售活动中的广告行为。同时,呼呼广大网民自觉抵制“问题直播”,不收看、不点赞、不传播,不为不良直播活动助力加油,铲除“问题直播”滋生成长的土壤,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中央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和省领导批示精神,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7月28日,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并向全省印发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管理,深入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引导直播平台企业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价值取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依法治网、依法管网,准确把握网络直播行业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严格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助力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省局要求,一要摸清底数,加强行政指导。各地要配合网信办等部门摸清辖区内网络直播行业底数,并联合当地广告协会,对辖区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类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组织学习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督促媒体、网络直播平台和类电商平台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内部管理,遵守行规行约,共同推进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健康有序发展。二要立足职能,加强监管执法。对网络主播带货相关违法行为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规范。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部门移交的、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线索,要及时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在网络主播带货中存在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的及其他违法网络直播交易行为等违法行为。三要强化协同,积极配合。各地要积极配合当地网信办、“扫黄打非”办、人民法院、公安局、广电局、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既要发挥部门优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3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7月份起,牡丹江市、县(市、区)网信办联合“扫黄打非”、通信、公安、文广旅、市场监管、法院、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

  一是摸排掌握底数。通过部门咨询、主动核实、下发任务等多种方式,统计掌握牡丹江市内备案登记及小型直播企业数量,共计87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确定参与专项行动的职能部门,有序召开网络生态治理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

  三是开展执法培训。现场指导操作示范,规范各检查单位工作标准,准确发现问题根源。

  四是开展实地检查。八家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实地踏勘全市范围内直播企业55家,查验直播企业法人、经营范围、网络直播类别、企业现状及相关资质等信息。

  五是签订承诺书。现场签订互联网直播内容承诺书,填写网络直播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联合检查情况表,有效做到规范管理网络直播行业,引导和鼓励网络直播企业主动传播正能量,自觉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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