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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项目不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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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科目二所有考试项目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4、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6、考试未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

  倒车入库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线路、顺序行驶的;

  2、车身出线的;

  3、倒库不入的;

  4、中途停车的。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过50厘米的;

  2、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

  侧方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

  2、中途停车的。

  曲线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2、中途停车的。

  直角转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2、中途停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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