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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锦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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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我们应该规划下一阶段的工作。工作计划实际上是对计划的总结,即对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后的计划。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可以使下一步的工作更上一层楼!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是明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锦集四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建设步伐的加快,森林面积逐年扩大,林草植被盖度逐年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任务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火、禁牧工作的领导,增强全民的防火和保护生态意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绿县”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防火及禁牧工作有关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保护生态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毁坏森林草原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打造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示范区提供保障。

二、时间安排

1、宣传月活动:每年3月份和9月份,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活动。

2、重点时段宣传:防火戒严期及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农历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防火重点时段,要提前一周重点开展防火宣传。

3、日常宣传:其它时间要做好防火、禁牧日常宣传工作。

三、宣传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林场、行政村和自然村。重点对象是防火重点地区、生态项目区的农牧民。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2、宣传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3、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形势,全县对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宣传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突出典型。

4、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关于加强祭祀用火安全管理的通知》和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等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火。加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舍饲工作的实施意见》、舍饲圈养的优惠政策和偷牧散养奖惩制度等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按照“谁退耕、谁所有、谁覆盖”原则,保护生态与自己的政策性补贴挂钩。

5、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对县、乡镇、行政村防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特别是新分管和从事防火工作的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利用民族、民间、宗教节日等机会,集中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6、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各类传播媒体范围大、辐射强,受众群体丰富的巨大优势,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知识及禁牧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专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基本知识,普及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

7、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8、加大宣传典型案例:防火方面重点宣传报道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引发原因、教训和留给我们的启示以及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禁牧方面重点宣传养殖大户发家致富经验等。

9、在春耕、秋收等农业生产季节,重点宣传田埂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性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

10、清明时节、阴历十月初一及春节前夕等重要祭祀节日,要组织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通过鲜花、诗赋、信函、植树等文明、环保的形式祭祀,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

11、各乡镇、林场自行安排的有关内容。重点包括火情信息联系卡、偷牧散养举报卡和《舍饲圈养协议书》等。要做到森林草原防火、禁牧广播有声、乡村有标语、交通路口有碑牌,林区、旅游重点地区有警示标语彩旗,流动宣传有专车,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舆论氛围。在人员居住集中村庄刷写防火及禁牧标语,制定防火及禁牧宣传专栏。出动防火及禁牧宣传车,播放《卓资县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通告》等,走村串户进行宣传,给农民发放“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宣传画,以及防火、禁牧宣传单。召开村民防火及禁牧动员会,与每个农牧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公约,与痴、呆、傻人员监护人、坟主、矿点法人代表签订防火责任状,与养殖户签订严格的《舍饲圈养协议书》。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各乡镇、林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营造全社会“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县禁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2、突出重点,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尤其要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采取流动与固定、临时与永久、文字与图像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形式多样,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注重实效,从内容、形式、手段上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既注重向各级领导宣传,也要注重向广大群众宣传;既注重向林、牧区职工宣传,也要注重向社会各界宣传;特别要加大向学校、农村、山区和社区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舆论氛围,确保“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激发正能量,做到生动、具体、感人。

4、各乡镇、林场在工作中要保存好宣传材料,并建立活动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要把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总结,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县防火办和禁牧办。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XXX

5、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抽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林场和有关单位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防扑火及禁牧队伍建设和防扑火物资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篇: 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二、严格检查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三、火源监管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xxxx)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2、要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祭祀时尽可能到田间、地头、家门口等安全地段进行焚烧,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和香纸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四、加强值班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保障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六、严肃处理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第三篇: 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第四篇: 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x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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